无效合同中关于仲裁条款的约定有哪些-章芊昊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合同纠纷

无效合同中关于仲裁条款的约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 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若仲裁条款涉及这些不可仲裁的内容,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该事项,则该仲裁条款无效。例如,在一份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若仲裁条款约定了婚姻财产分配的内容,该部分约定即因超出仲裁范围而无效。
  2. 无明确的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

    • 仲裁条款应当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若缺失这些内容,且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仲裁条款无效。比如,合同中仅写“双方发生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但未指明具体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且事后无法达成一致,这样的条款即因缺乏明确性而无效。
  3. 选择多个仲裁机构且无法协商确定:

    • 若仲裁条款约定了两个或更多仲裁机构,而当事人无法就具体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则该仲裁条款同样无效。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合同双方对仲裁机构的选择存在分歧,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
  4. 订立仲裁条款的主体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仲裁条款的订立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例如,未成年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其包含的仲裁条款因主体不适格而无效。
  5.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条款:

    • 仲裁条款的订立应基于双方自愿、平等。若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仲裁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如强势一方通过终止合作、曝光隐私等方式威胁弱势一方接受含仲裁条款的合同,此条款即因存在胁迫情形而无效。
  6.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

    • 若仲裁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如排除适用仲裁法规定的基本程序规则,或约定仲裁结果可违背社会公共利益、道德风尚等),则该仲裁条款亦无效。

法律建议:

  • 在签订合同时,务必确保仲裁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上述无效情形的出现。
  • 若对仲裁条款的合法性存在疑问,或合同本身存在无效情形,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且合同中包含有效的仲裁条款,双方应优先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以节省时间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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