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款是否适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规定-陶立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合同纠纷

进度款确实适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规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一条款明确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概念,即承包人对于其承建的建设工程,在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时,享有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进度款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关系

  1. 进度款属于建设工程价款的一部分:

    • 进度款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工程进度,向发包人申请支付的款项。它通常是建设工程价款的一个组成部分,用于支付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部分的费用。
  2. 进度款同样享有优先受偿权:

    • 既然进度款是建设工程价款的一部分,那么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承包人对于进度款同样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意味着,在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进度款时,承包人可以依法主张其优先受偿权,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1. 合同约定:

    • 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时间、金额等条款,以及进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相关内容。这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承包人能够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其权利。
  2. 及时催告与主张权利:

    • 当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进度款时,承包人应及时催告发包人支付,并在合理期限内主张其优先受偿权。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人可以依法采取折价、拍卖等措施,以实现其优先受偿权。
  3. 证据保留:

    •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留与进度款支付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支付申请、支付凭证等。这些证据在发生纠纷时,将有助于承包人证明其主张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可能的法律后果

如果承包人未能及时主张其优先受偿权,或者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那么其可能面临无法获得进度款支付的风险。此外,如果发包人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陷入破产境地,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将受到一定影响,但仍然优于普通债权。

综上所述,进度款确实适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规定。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并行使这一权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