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可撤销的四种情形-马延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婚姻家庭

在我国,婚姻可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一、因胁迫而结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具体解释:

  • 胁迫的定义: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例如,通过恐吓、威胁伤害家人等方式强迫对方结婚,均构成胁迫。
  • 撤销权的行使:
    • 请求权人:受胁迫的一方。
    • 请求期限: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一期限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规定。
    • 受理机关:人民法院。
  • 法律后果: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具体解释:

  • 重大疾病的范围:通常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等)、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等影响婚姻生活和生育的疾病。这些疾病需在医学上有明确诊断,并且结婚时尚未治愈。
  • 撤销权的行使:
    • 请求权人:受到隐瞒的另一方。
    • 请求期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受理机关:人民法院。
  • 法律后果:与因胁迫而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即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要提示:

  • 婚姻撤销必须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的方式实现,不能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撤销。
  • 在面临上述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时,建议尽快采取行动,确保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正确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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