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人不得有哪些行为-黄维宝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交通事故

乘车人员应严格遵守乘车规定,不得实施任何危害公共安全、扰乱乘车秩序、违反安全规定、违反社会公德或其他禁止性行为,以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与舒适。以下是对这些禁止性行为的详细解读:

  1.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干扰驾驶行为:乘车人员严禁殴打、拉拽驾驶员或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关键驾驶部件,此类行为极度危险,可能导致车辆失控,酿成重大交通事故。同时,也不得对驾驶员进行辱骂、恶意挑衅,以免分散其注意力,增加事故风险。
    • 携带危险品:乘车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或有碍他人安全健康的物品乘车,如汽油、酒精、烟花爆竹、管制刀具等。公共交通运营单位有权通过安检防止此类物品上车,违规者将面临法律处罚。
    • 擅自操作车辆设备:乘客不得擅自开关车门或乱动、损坏车辆设备及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轨道、隧道等高度危险活动区域的擅自进入或放置障碍物。
  2. 扰乱乘车秩序的行为

    • 强行上下车:乘客应在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车,不得在车辆未停稳时强行上下,也不得要求在无公交站点的路段上下车。
    • 不按规定车门上下车:应按照指定的车门上下车,禁止翻越围栏、爬窗等危险行为。
    • 不遵守排队规则:在站牌处候车时应自觉排队,保持秩序,禁止越过安全线或倚靠站台门。
    • 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其他行为:如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车外,或在车厢内大声喧哗、打闹、斗殴,这些行为都可能干扰驾驶员,影响行车安全。
  3. 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 不系安全带:乘车过程中,特别是后排乘客,应系好安全带,以减少碰撞伤害。不系安全带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 身体部位伸出窗外: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乘客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以防被外界物体刮碰受伤。
    •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摩托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安全,降低事故伤亡风险。
  4. 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 不礼让座位:应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和抱小孩的乘客让座,不得多占或脚踏座位。
    • 在车厢内吸烟、乱写乱画:禁止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乱写乱画,以保持车内环境整洁。
    • 携带宠物上车:除导盲犬外,一般宠物不得带上公共交通工具。
    • 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车厢内不是商业活动的场所,不得在此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
  5. 其他禁止性行为

    • 逃票行为:乘客应诚实购票,不得逃票、投币不足、投假币、残币或冒用、伪造、涂改免费乘车证件。
    • 违反携带物品规定:乘客携带的物品应符合重量和尺寸限制,一般不得超过三十千克或长宽高之和超过二百厘米。
    • 特殊乘客乘车规定:醉酒者、无人陪护的精神病患者及其他严重疾病患者、学龄前儿童等特殊乘客,在不符合乘车条件时,应谢绝上车。

法律后果与提示: 乘车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等,还可能因危害公共安全或造成他人损害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构成刑事犯罪,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因此,建议乘车人员严格遵守乘车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乘车环境与安全。

不同城市和不同类型的交通工具可能有特定的乘车规定,乘客应提前了解并遵守。若您在乘车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权益受到侵害,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