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起诉小三要钱和原配起诉小三的区别-胡蕾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婚姻家庭

本人起诉小三要钱和原配起诉小三要钱,在法律本质上并无显著区别,但起诉主体和具体情境可能有所不同,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法律基础与请求权依据

  1. 法律基础:

    • 无论是本人(即出轨方的配偶)还是原配(通常指出轨方的合法妻子或丈夫,在此情境下与“本人”为同一方,但为区分起诉主体,我们沿用用户表述中的“原配”来指代实际起诉的一方)起诉小三要钱,其法律基础主要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以及赠与行为效力的规定。
  2. 请求权依据:

    • 起诉的请求权依据在于,出轨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且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被认定为无效。因此,配偶有权要求小三返还相应的钱财。

二、起诉主体与诉讼地位

  1. 起诉主体:

    • 在“本人起诉小三要钱”的情境中,起诉主体是出轨方的配偶,即实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
    • 在“原配起诉小三要钱”的表述中,虽然“原配”一词通常也指出轨方的配偶,但在此我们理解为强调起诉行为的主体身份,实际上与“本人”为同一方。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出轨方与配偶已离婚,而前配偶(即原配)发现出轨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赠与小三财产,此时原配作为曾经共同财产的共有人,仍有权起诉要求返还。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且需注意诉讼时效等问题。
  2. 诉讼地位:

    • 无论哪种情况,起诉方(即配偶或原配)在诉讼中均处于原告地位,小三则处于被告地位。

三、诉讼策略与证据收集

  1. 诉讼策略:

    • 起诉方应制定明确的诉讼策略,包括确定诉讼请求、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选择合适的诉讼时机等。
    • 在诉讼过程中,起诉方应着重证明出轨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事实,以及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理由。
  2. 证据收集:

    • 起诉方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出轨方与小三之间存在赠与行为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 同时,起诉方还需要收集能够证明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婚姻关系证明、财产来源证明等。
    • 若涉及特殊情况(如出轨方与配偶已离婚),起诉方还需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证据。

四、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与应对

  1. 法律后果:

    • 若法院认定出轨方的赠与行为无效,小三需返还相应的钱财给起诉方。
    • 若小三能够证明赠与行为存在合法依据(如借贷关系、合伙关系等),则可能无需返还或只需返还部分钱财。
  2. 应对策略:

    • 对于起诉方而言,应做好充分的诉讼准备,包括证据收集、法律论证等,以应对小三可能提出的抗辩。
    • 对于小三而言,若认为赠与行为存在合法依据,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进行反驳,并考虑在诉讼过程中与起诉方进行和解或调解。

总结与建议:

本人起诉小三要钱和原配起诉小三要钱在法律本质上并无显著区别,均基于出轨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侵犯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等法律理由。在诉讼过程中,起诉方应制定明确的诉讼策略、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并做好应对小三可能提出的抗辩的准备。若您面临此类情况,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