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目前仍然有效并正常使用。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说明:
法律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经历了两次修正:
适用范围
该法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需就其全球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则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核心内容
法律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源泉扣缴等核心规则。例如:
配套法规
为细化法律实施,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了多项规范性文件(如税收优惠政策通知、纳税申报指引等)。这些配套文件与法律共同构成企业所得税的完整制度体系。
总结:当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仍以2018年修正后的《企业所得税法》为依据,企业需按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若您有具体税务问题(如税收优惠适用、跨境税务处理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法律条文和实务经验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