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在监狱里有选举权吗-沈权峰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刑事辩护

诈骗犯在监狱里是否有选举权,核心在于其是否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析:

  1. 享有选举权的情况:

    • 如果诈骗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并未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他们依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意味着,即便他们在服刑期间,也有权参与选举活动。例如,某诈骗犯因情节较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那么他在服刑期间仍然可以行使选举权。
  2. 不享有选举权的情况:

    • 如果诈骗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由于这类刑罚通常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他们在服刑期间必然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不享有选举权。特别地,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其生命权被依法剥夺,附带的政治权利也自然丧失。
    • 如果诈骗犯被判处的刑罚中附加了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内,他们将失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刑罚的种类等因素确定,并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对于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例如,某诈骗犯因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那么他在服刑期间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年内,都不享有选举权。

总结与建议:

  • 诈骗犯在监狱里是否有选举权,取决于其是否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则他们仍然享有选举权;如果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则在剥夺期限内不享有选举权。
  • 对于诈骗犯及其家属而言,了解这一法律规定有助于明确其在服刑期间的权利状况。如果对于具体案件中的选举权问题存在疑问,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