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怎么算的-吴敏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劳动纠纷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计算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计算方法和要点如下:

  1. 计算依据: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后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2. 计算期间:

    • 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或者至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这是因为,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双倍工资的计算就截止了。
  3. 计算公式:

    • 双倍工资差额 = 月工资 × 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月份数
    • 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则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
    • “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月份数”则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或者至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之日止的月份数,但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4. 举例说明:

    • 假设劳动者于2023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但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直到2023年12月1日,公司才与劳动者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共10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如果劳动者这10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公司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为5000元/月 × 10月 = 50000元。
  5. 注意事项:

    • 劳动者在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这通常可以通过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
    • 如果用人单位主张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否认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提供书面劳动合同等证据来证明其主张。

总结来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计算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者的月工资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月份数来计算。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