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行为是什么性质-唐培锋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刑事辩护

受贿行为的性质主要是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它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以下从多个角度对受贿行为的性质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定义与特征

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特征包括:

  1. 主体特殊: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2. 主观故意:受贿行为必须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受贿,仍然积极追求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 客体特定: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即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清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客观行为:受贿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二、行为方式多样

受贿行为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索贿: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主动性和强制性。
  2. 收受贿赂: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这里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
  3. 斡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4. 经济往来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
  5. 事后受贿:国家工作人员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且已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但未向请托人要求或约定贿赂,而请托人在其离(退)休后出于感谢给予财物。

三、法律后果严重

受贿行为一旦构成犯罪,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受贿罪的刑罚根据受贿数额和情节轻重而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外,受贿行为还会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业生涯造成毁灭性打击,损害其个人声誉和家庭幸福。

四、社会危害深远

受贿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更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它腐蚀了国家工作人员队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必须依法对受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尊严。

举例说明:

假设某政府官员利用其审批项目的职权,要求一家企业老板给他送去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否则就不批准该项目。该企业老板无奈之下送去了汽车,该官员收下了。在这个例子中,政府官员的行为就属于受贿,他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审批项目的职权),索取了他人财物(价值30万元的汽车),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职务廉洁性要求。

总结与建议:

受贿行为的性质是极其严重的,它不仅违反了法律,更违背了道德和职业操守。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对受贿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受贿行为的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