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方 怎么调取病历-孙大庆律师|法行宝
2026-04-21 医疗纠纷

被起诉方调取病历,需根据病历的持有主体及调取目的,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具体如下:

  1. 若病历由医疗机构持有:

    • 申请法院调取:在诉讼过程中,若病历作为关键证据,被起诉方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法院向医疗机构调取相关病历。申请时应明确病历的名称、存放地点、调取目的等,并附上相关证据线索,以证明病历与案件的关联性。法院在审查申请后,若认为有必要,会向医疗机构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要求其提供病历。
    • 与医疗机构协商: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若被起诉方认为有必要提前获取病历,可尝试与医疗机构协商,说明调取病历的合法目的及必要性,请求医疗机构提供病历复印件或查阅权限。但需注意,医疗机构可能因保护患者隐私或遵守内部规定而拒绝直接提供病历。
  2. 若病历由患者或其家属持有:

    • 请求患者或其家属提供:若病历已由患者或其家属取得并持有,被起诉方可直接与患者或其家属沟通,请求其提供病历复印件或允许查阅。在此过程中,应尊重患者或其家属的意愿,避免侵犯其隐私权或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 通过法院调取:若患者或其家属拒绝提供病历,且病历对案件审理至关重要,被起诉方可向法院申请调取。法院在审查申请后,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会向患者或其家属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要求其提供病历。若患者或其家属仍拒绝提供,法院可能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 调取病历时的注意事项:

    • 遵守法律法规:在调取病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调取行为的合法性。
    • 保护患者隐私:病历中包含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调取时应严格保密,避免泄露给无关第三方。若因调取病历导致患者隐私泄露,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及时提交法院:若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病历后,应及时将病历提交给法院,作为案件审理的证据。同时,应保留好病历的复印件或原始载体,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