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合同后做预告登记情形-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6-04-21 合同纠纷

您好,关于网签合同后做预告登记的情形,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预告登记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预告登记是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旨在切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在签订新建商品房(包括全款购房和贷款购房)等房屋买卖协议或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后,鼓励当事人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

二、可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1. 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购房者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以保障将来实现物权。

  2. 不动产买卖、抵押的:无论是买卖还是抵押不动产,当事人都可以根据约定申请预告登记。

  3. 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如果购房者以预购的商品房作为抵押物设定抵押权,也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当事人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预告登记。

三、申请预告登记的程序

  1. 合同签订环节:

    •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有义务主动宣传并明确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权利。
    • 签订房屋买卖或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时,应将不动产预告登记相关条款纳入合同,明确各方配合办理预告登记的义务。
  2. 申请环节:

    • 在线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广西不动产“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或其他智能链接提出申请。
    • 线下申请:当事人也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窗口现场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 发证环节:

    • 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将预告登记申请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电子证照。

四、申请预告登记所需材料

根据不同类型的预告登记,所需材料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

  • 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不动产转让合同;
  •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其他必要材料(如委托书、生效法律文书等)。

五、预告登记的证明效力

  1.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2.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六、登记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免收不动产预告登记费用。

七、具体办理指引(以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为例)

以广州市为例,预购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后,可以委托预售人代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或与预售人共同申请办理。预购人也可以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办理。如果预售人未在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与预购人申请,或者未依预购人委托代为申请的,预购人可以自行申请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身份证明、已网签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办理期限一般为1个工作日,且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网签合同后做预告登记的相关情形和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