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受贿罪收的物品会收缴吗 怎么收缴-邹玉杰律师|法行宝
2026-04-19 刑事辩护

以受贿罪收取的物品会被收缴,收缴方式及程序如下:

  1. 收缴的法律依据与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受贿罪中收取的物品属于违法所得或供犯罪所用的财物,依法必须收缴。

  2. 收缴的具体程序

    •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在立案后,对涉案物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制作清单,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物品持有人签名确认。
    •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涉案物品进行审查,确认其与犯罪行为的关联性后,随案移送至法院。
    • 审判阶段: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涉案物品的处理方式。若认定为受贿所得,直接判决没收上缴国库;若涉及其他合法权利人(如行贿人用赃款购买的物品),可能责令退赔或返还。
  3. 收缴物品的范围

    • 直接受贿物品:如现金、珠宝、房产、车辆等明确以贿赂形式收取的财物。
    • 孳息与收益:受贿物品产生的租金、利息等收益,亦需追缴。
    • 替代财物:若原物已灭失或无法追回,可追缴等值财物或现金。
  4. 特殊情形处理

    • 第三人善意取得:若物品已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且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如支付合理对价、无重大过失),可能不予追缴,但需通过民事程序追偿行贿人责任。
    • 涉外因素:若物品位于境外,需通过国际司法合作程序追缴,可能涉及双边条约或国际公约。
  5. 执行与监督
    判决生效后,由法院执行部门负责没收物品的上缴或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程序合法。

提示:若涉及具体案件,需结合物品性质、权属、犯罪情节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