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卖滛罪的立案标准-黄祖合律师|法行宝
2026-04-19 刑事辩护

关于“容留卖淫罪”的立案标准,这是一个涉及法律严肃性的问题,我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为您详细解析。

一、容留卖淫罪的基本定义

容留卖淫罪,指的是为他人提供场所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道德,更触犯了国家法律,因此必须受到严厉的打击和制裁。

二、立案标准的具体解析

  1. 容留次数与场所

    • 次数标准:一般来说,容留他人卖淫达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即符合立案追诉条件。这包括在不同时间容留或介绍两名不同的人卖淫,或者对同一人进行两次及以上的容留、介绍卖淫行为。
    • 场所标准:在自己管理、使用的场所,或自己控制的从事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等经营活动的场所内,容留他人卖淫两次(含)以上的,也应立案追诉。这里的“容留”不仅指主动招引、介绍,还包括在他人要求下被动同意或默许的行为。
  2. 涉及特殊对象

    • 未成年人保护:只要存在容留、介绍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行为,无论人次多少,都应当立即立案追诉。这是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体现,也是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决维护。
    • 严重性病传播风险:如果被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该行为同样在立案追诉范围内。因为这可能导致严重性病的传播,危害公共健康安全,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3. 其他严重情节

    • 容留、介绍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
    • 造成被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性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
    • 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
    • 具有其他根据司法实践经验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 非法获利与情节严重

    • 虽然非法获利不是容留卖淫罪的构成要件,但获得经济利益会影响量刑。特别是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将被视为情节严重,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 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这些情形也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三、注意事项与建议

  • 各地司法实践中可能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立案标准的把握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应以当地司法机关的认定为准。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面临此类法律问题,建议立即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律师将能够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为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分析。

综上所述,容留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考量过程,涉及容留行为、次数、人数、对象、后果以及非法获利等多个方面。司法机关在实际操作中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立案和追诉。因此,我们应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参与或支持任何形式的卖淫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的道德风尚和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