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结婚两年给彩礼钱写了收条,如果女方离婚没有生育小孩要退还,起诉能要回吗”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彩礼的退还问题并非仅由是否生育小孩这一因素决定,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包括婚姻存续时间、彩礼的使用情况、离婚的原因与责任,以及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法律规定等。
一、一般情况下的处理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如您所述的两年),那么彩礼一般被视为对婚姻的一种赠与,离婚时通常不需要退还。这是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彩礼往往已经被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如购买家具、电器、支付婚礼费用等。
二、特殊情况下的退还规定
尽管一般情况下彩礼不需要退还,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法院可能会支持退还彩礼的请求。这些特殊情形包括:
然而,就您所述的情况而言,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两年,且并未提及因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因此这些特殊情形可能并不适用。
三、影响彩礼退还的其他因素
除了上述法律规定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也可能影响彩礼的退还,如:
四、建议与总结
综上所述,结婚两年且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时彩礼一般不需要退还。但如果您认为存在特殊情况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我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分析,并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请您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收条、共同生活支出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