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满18周岁还能要求父母给学费和生活费吗-石镇宾律师|法行宝
2026-04-18 婚姻家庭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己满18周岁还能要求父母给学费和生活费吗”这一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且具有深度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通常指的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对于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如果他们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如大学教育),并且没有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那么他们通常不被视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父母并没有法定义务继续支付他们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许多父母出于亲情和道义上的考虑,会选择继续支持子女完成大学学业。这种支持是自愿的,并非法定义务,也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如果父母因为经济原因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支持,子女应该理解并尊重父母的决定。

以您提到的案例为例,无论是内蒙古某职业学院的于某1,还是宁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小李案件,法院都认为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不属于法律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父母没有法定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

作为成年子女,您应该学会自立自强,积极提升自身能力,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与勤工俭学等方式筹措学费及生活费,以完成大学学业。同时,也要感恩父母的付出和关爱,理解他们的不易和辛苦。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