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小孩年满18周岁了但还在上大学父母还有义务给生活费吗”,我们可以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情况两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主要限于“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其中,“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特指那些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已经年满18周岁且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父母必须继续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在实际案例中,如您所提供的参考信息所示,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通常会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判断。例如,在宁河法院和阿荣旗法院的判决中,均认为已年满18周岁且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范畴,因此父母无需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然而,从实际情况和亲情角度来看,许多父母会基于亲情和道义继续资助子女完成大学学业。这种资助并非法律上的强制要求,而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关爱和支持。如果父母经济条件允许,且愿意继续资助子女,这无疑是对子女成长的一种积极助力。
对于已经年满18周岁且正在上大学的子女来说,他们应该树立自强意识,积极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与勤工俭学等方式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并努力完成学业。同时,子女也应该感恩父母的付出和支持,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综上所述,从法律层面来看,父母对年满18周岁且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没有支付生活费的法定义务。但从实际情况和亲情角度来看,父母可能会基于亲情和道义继续资助子女。作为子女,应该学会自立自强,积极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