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并非必须由医生开具终止医疗介入证明后才能进行,但医疗终结是重要前提条件之一。以下是具体分析:
医疗终结是核心前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劳动能力鉴定的核心条件是“医疗终结”,即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的损伤已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稳定状态。这一状态需由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或鉴定意见,但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必须使用“终止医疗介入”的表述。实践中,医疗机构可能通过“病情稳定”“治疗终结”等结论性意见替代。
特殊情形的例外处理
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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