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知道配偶有债务时,一方把个人存款先取现这一行为是否可行,需分情况讨论,不能一概而论。
- 若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 从法律性质角度:如果配偶所负债务明确为其个人债务,比如是其在婚前所负且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且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那么另一方的个人存款原则上属于其个人财产,取现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因为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个人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包括取现这种形式。
- 从潜在风险角度:然而,如果这种取现行为存在异常,例如在配偶债务纠纷发生后突然大量取现,且无法合理说明资金用途和去向,可能会引起债权人的合理怀疑。债权人可能会认为这是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从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取现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取现行为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 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从法律责任角度:如果配偶的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此时,一方将个人存款取现,并不能免除其对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使一方取现了个人存款,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其用取现的资金或其他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
- 从恶意逃避债务角度:如果一方在明知配偶有共同债务的情况下,故意将个人存款取现并转移、隐匿,以逃避债务的偿还,这种行为属于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相关财产,并在诉讼中要求法院认定该取现行为为恶意转移财产,从而追究其法律责任。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该方承担更多的债务偿还责任,甚至可能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