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人的申请书怎么写 能否提供一个模板并说明关键法律条款和提交流程-郑华律师|法行宝
2026-04-16 行政纠纷

追加被告人的申请书需包含明确的请求、事实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以下是模板及关键法律条款、提交流程的详细说明:

一、追加被告人申请书模板

追加被告人申请书

申请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追加的被告人):[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如已知)。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姓名]为本案共同被告,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1. 案件背景:简述原诉讼的基本情况(如案由、原被告、诉讼请求等)。
  2. 追加必要性:说明被申请人与本案的关联性(如共同侵权、合同相对方、必要共同诉讼人等),并引用具体法律条款(如《民事诉讼法》第135条、第136条)。
  3. 证据支持:列举证明被申请人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5条、第13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3条,被申请人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法院应追加其为被告。

此致
[具体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

附:

  1. 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如合同、转账记录等);
  2. 原诉讼材料(如起诉状、传票等)。

二、关键法律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5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6条
    追加当事人,应当另行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提出反诉的,应当提交反诉状。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3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三、提交流程

  1. 准备材料:

    • 填写完整的《追加被告人申请书》;
    • 附上证明被申请人与案件关联性的证据材料;
    • 提供原诉讼材料(如起诉状、传票等)。
  2. 提交申请:

    • 将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至原受理案件的法院(立案庭或审判庭);
    • 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并保留送达回执或邮寄凭证。
  3. 法院审查:

    • 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可能要求补充材料或询问当事人;
    • 审查期限一般为7-15日,具体以法院通知为准。
  4. 结果通知:

    • 若申请成立,法院会出具《追加当事人通知书》,并通知被申请人参加诉讼;
    • 若申请不成立,法院会出具《驳回申请裁定书》,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1. 时效性:追加被告的申请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一般在一审辩论终结前;
  2. 关联性:需充分证明被申请人与案件的直接关联性,否则可能被驳回;
  3. 证据充分:提供的证据需真实、合法、有效,能够支持追加被告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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