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n 1怎么计算-朱莉华律师|法行宝
2026-04-14 劳动纠纷

离职补偿中的“N+1”计算方式如下:

  1. “N”的计算
    “N”代表经济补偿金,其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具体规则为:

    • 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即支付1个月工资);
    •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标准: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则按3倍封顶计算,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即“3倍+12年”双重封顶)。
  2. “+1”的计算
    “+1”指代通知金,仅在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支付。其金额为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无需考虑工作年限或平均工资倍数)。
    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已提前30日通知,或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错(如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则无需支付“+1”。

  3. “N+1”的适用场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以下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N+1”:

    •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注意:若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一致)、第38条(劳动者被迫解除)或第41条(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合同,则不适用“N+1”,仅需支付“N”或无需补偿。

示例:
若劳动者月工资为1万元,工作年限为3年6个月,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则补偿金为:

  • “N”= 4个月工资(3年×1个月 + 6个月按1年计) = 4万元;
  • “+1”= 1个月工资 = 1万元;
  • 合计补偿: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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