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监护责任书由谁制定-唐培锋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婚姻家庭

家庭监护责任书的制定通常与监护人的确定和监护责任的明确紧密相关。在一般情况下,家庭监护责任书并非由某一特定机构统一制定,而是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如父母、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如未成年人或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的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相关民政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后形成书面文件。

具体来说,家庭监护责任书的制定可能涉及以下步骤和考虑因素:

  1. 确定监护人:

    • 在父母离世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 指定监护人时,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进行。
  2. 协商监护责任:

    • 监护人确定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应就监护责任进行协商,明确监护人的职责范围、监护方式、监护期限等。
    • 协商过程中,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监护责任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形成书面文件:

    • 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家庭监护责任书,将协商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
    • 家庭监护责任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权益保障、违约责任等。
  4. 备案和监督:

    • 家庭监护责任书签订后,可以报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备案,以便进行监督和管理。
    • 相关机构应定期对监护人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被监护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以湖北省黄石市为例,该市在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其中包括明确监护责任、督促签订家庭监护责任书等。这表明,在实际操作中,家庭监护责任书的制定和签订是保障被监护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总结来说,家庭监护责任书并非由某一特定机构统一制定,而是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并签订的书面文件。其目的是明确监护人的职责和被监护人的权益保障,确保被监护人在监护人的照顾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