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对商标续展时间规定-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知识产权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续展时间的规定如下:

  1. 续展申请期限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10年)需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若在此期间未能办理,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 期满前12个月:为常规续展申请期,建议在此期间内提交申请以避免风险。
  • 宽展期6个月:若错过前12个月,可在期满后6个月内补办,但需缴纳额外费用(根据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宽展期内续展需支付延迟费)。
  1. 续展后的有效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仍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续展次数无限制,只要按时办理,商标可长期受保护。

  2. 未续展的后果
    若未在期满前12个月或宽展期内办理续展,商标局将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权自有效期满后终止。注销后,该商标将进入公共领域,他人可重新申请注册。

实务建议:

  • 提前规划:建议在商标有效期满前6-8个月启动续展流程,预留审核时间。
  • 材料准备: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 费用注意:宽展期内续展需额外支付延迟费,具体金额可参考最新《商标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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