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在有效期届满前,商标注册人应依法办理续展手续以维持其商标专用权。具体续展规定如下:
续展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若需要继续使用,商标注册人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若在此期间未能办理,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续展效果: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同样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若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商标局将注销其注册商标,并予以公告。
因此,商标注册人应密切关注商标有效期的届满时间,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续展手续,以避免商标被注销的风险。如有关于商标续展或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