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卖业主摩托车属于违法行为。
首先,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摩托车作为业主的个人财产,其所有权归业主所有。物管公司或物业服务中心作为小区的管理方,其职责是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设施,而并非业主财产的所有者或处分者。因此,物管公司无权擅自处分业主的摩托车。
其次,如果物管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摩托车出售,这构成了对业主财产权的侵犯。业主有权要求物管公司返还摩托车或赔偿相应的损失。在法律上,这种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最后,建议业主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与物管公司进行沟通,要求物管公司解释并纠正其行为。如果物管公司拒不改正,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物管卖业主摩托车属于违法行为,业主有权维护自己的财产权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