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电动三轮车无证驾驶第一次交警说警告,第二天去拿是否要交罚款”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根据该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表明,罚款是无证驾驶行为的法定处罚措施。
关于您提到的“第一次交警说警告”,这可能是交警在现场执法时,根据您的具体违法情节和态度,作出的初步处理决定。然而,警告并不等同于免除罚款。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即使交警在现场给予了警告,后续仍可能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规定,要求您缴纳罚款。
对于您“第二天去拿”的情况,这通常指的是您需要前往交警部门接受进一步的处理。在这个过程中,交警部门会根据您的违法事实、情节以及是否有前科等因素,综合确定是否需要缴纳罚款以及罚款的具体金额。
因此,我的结论是:即使您第一次被交警警告,第二天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时,仍有可能需要缴纳罚款。具体是否需要缴纳以及缴纳的金额,将由交警部门根据您的违法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最后,我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按照要求接受处理。同时,为了您的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也请您尽快取得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您可以及时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