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出伤情鉴定必须要做鉴定吗-欧士磊律师|法行宝
2026-04-11 行政纠纷

结论:当事人提出伤情鉴定,并非必须做鉴定,是否进行鉴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在刑事案件中:

    • 若涉及故意伤害等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形:伤情鉴定通常是重要的证据形式。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伤情鉴定程序。如果当事人提出伤情鉴定申请,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且符合鉴定条件的,一般会安排鉴定。这是因为伤情鉴定结果对于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是否构成轻伤、重伤等)具有关键作用。
    • 若司法机关认为无需鉴定:例如,伤情明显轻微,不构成犯罪,或者通过其他证据(如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已经能够清晰认定案件事实,那么即使当事人提出伤情鉴定申请,司法机关也可能不予准许。
  2. 在民事案件中:

    • 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调解阶段:如果双方对伤情没有争议,或者能够通过其他方式(如协商、调解)解决赔偿等问题,那么伤情鉴定并非必须。此时,当事人可以基于自愿原则,选择是否进行伤情鉴定。
    • 进入诉讼程序后:如果当事人就伤情及赔偿等问题存在争议,且伤情成为案件的关键事实,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定是否进行伤情鉴定。此时,如果当事人提出伤情鉴定申请,且法院认为有必要,那么会安排鉴定;如果法院认为无需鉴定,或者当事人提出的鉴定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如超过申请时限、缺乏必要证据等),那么法院可能不予准许。
  3. 在行政案件中:

    • 如涉及治安管理处罚等:如果当事人的伤情与行政处罚的轻重有关(如是否构成轻微伤、是否需要拘留等),那么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伤情鉴定。此时,如果当事人提出伤情鉴定申请,且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那么会安排鉴定;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无需鉴定,或者当事人的申请不符合规定,那么可能不予准许。

建议:

  • 如果您作为当事人,认为伤情对案件处理有重要影响,且希望进行伤情鉴定,可以向相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鉴定的必要性和理由。
  • 同时,您也需要了解伤情鉴定的程序、时限以及可能产生的费用等问题,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
  • 如果您对伤情鉴定的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