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买花养了1个月就死,能否找老板赔偿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情况讨论。
- 若老板存在欺诈行为:
- 如果老板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花卉的真实情况,比如明知花卉存在严重病虫害、临近死亡或者根本不适合当前环境生长等情况,却仍然将其出售给消费者,这就构成了欺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老板赔偿购买花卉的费用,还可以主张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若花卉死亡是由于老板未履行告知义务:
- 老板有义务向消费者告知花卉的养护方法、注意事项等关键信息。如果因为老板没有履行这一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按照错误的方法养护花卉,进而造成花卉在1个月内死亡,老板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此时,消费者可以与老板协商赔偿事宜,要求老板赔偿购买花卉的费用以及因花卉死亡产生的其他合理损失,如重新购买花卉的差价等。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若花卉死亡是由于消费者自身原因:
- 如果花卉死亡是因为消费者没有按照正确的养护方法进行养护,比如过度浇水、缺乏光照、使用了不合适的肥料等,且老板在销售时已经明确告知了正确的养护方法,那么老板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不过,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老板提供的花卉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比如花卉在出售时就存在生长不良、根系受损等情况,即使消费者在养护过程中存在一定失误,老板也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具体责任比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