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离婚十年孩子的妈妈突然诉讼变更抚养权中,监护人是我,我能不能去学校看孩子”,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即使孩子的妈妈正在诉讼变更抚养权,这并不影响您作为监护人(在抚养权未正式变更前)所享有的探望孩子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这意味着,在抚养权未正式变更之前,您作为孩子的直接抚养人(或监护人,具体取决于法律文书上的表述),应当允许孩子的妈妈在合理的时间和方式下探望孩子。
接下来,关于您能否去学校看孩子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几个因素:
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达到一定的年龄和认知能力(通常认为是八周岁以上),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愿意您去学校看他,并且这不会对他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那么您是可以去学校看他的。
学校的规定:有些学校可能出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考虑,对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有严格的规定。在去学校看孩子之前,您最好先与学校沟通,了解学校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这些规定。
与孩子妈妈的协商:虽然您作为监护人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与孩子妈妈就探望的时间、方式等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去学校看孩子就会更加顺利。
法律判决或调解书的内容:如果法院已经就抚养权和探望权问题作出了判决或调解书,那么您应当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定。如果判决或调解书中没有明确禁止您去学校看孩子,那么您是可以去的。
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孩子的妈妈在诉讼变更抚养权的过程中提出了中止您探望权的请求,并且法院认为有必要中止您的探望权(例如,因为您的探望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利影响),那么您在法院作出中止探望的裁定期间是不能去学校看孩子的。但一旦中止事由消失,法院应当恢复您的探望权。
如果您在行使探望权的过程中遇到了阻碍或纠纷(例如,孩子妈妈拒绝您探望孩子),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在抚养权未正式变更之前,您作为监护人是有权去学校看孩子的,但具体是否可行还需考虑孩子的意愿、学校的规定、与孩子妈妈的协商以及法律判决或调解书的内容等因素。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