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瑕疵的界定-谭灿律师|法行宝
2026-04-10 侵权纠纷

您好,关于食品标签瑕疵的界定,这是一个涉及食品安全法规的详细问题。下面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详细解释食品标签瑕疵的认定标准和具体情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食品标签瑕疵主要指的是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这类瑕疵通常不会对食品的安全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误导消费者对食品的选择。

在认定食品标签瑕疵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标注内容与食品安全的关联性、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选择等。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食品标签瑕疵情形:

  1. 文字、符号、数字的瑕疵:

    • 字号、字体、字高不规范,如外文字号、字高大于中文。
    • 出现错别字、多字、漏字、繁体字,或者外文翻译不准确。
  2. 净含量、规格和贮存条件的瑕疵:

    • 净含量、规格的标示方式和格式不规范。
    • 对没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未按照规定标注贮存条件。
  3. 产品/配料名称的瑕疵:

    • 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配料使用的俗称或者简称等不规范。
  4. 营养标签和配料标注的瑕疵:

    • 营养成分表、配料表顺序、数值、单位标示不规范。
    • 营养成分表数值修约间隔、“0”界限值、标示单位不规范。
  5. “含量”的表达瑕疵:

    • 对有证据证明未实际添加的成分,标注了“未添加”,但未按照规定标示具体含量。
  6. 其他轻微瑕疵: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情节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没有故意误导消费者的情形。

不属于食品标签瑕疵的情形:

  • 未标明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必须标明的事项。
  • 故意错标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必须标明的事项。
  • 未正确标明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必须标明的事项,足以导致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产生误解。

举例说明:

  • 如果食品标签上的“蛋白质”被标注为“蛋白貭”,这属于文字瑕疵,因为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 如果食品标签上的净含量标注为“lkg”而非规范的“1000g”,这也属于规格标示方式的瑕疵。
  • 如果食品标签上未标注贮存条件,但该食品实际上没有特殊贮存要求,这同样可能被视为瑕疵。

处理方式: 对于食品标签瑕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常会责令当事人改正。如果食品生产者采取了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食品添加剂可以继续销售,但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希望以上解释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食品标签瑕疵的界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