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种情况下是侵犯肖像权的-白旭飞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侵权纠纷

侵犯肖像权主要指的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或者进行丑化、污损、伪造等侵害行为,且该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析:

一、侵犯肖像权的常见情形

  1. 未经同意的制作、使用、公开肖像

    • 制作肖像:未经允许拍摄照片、录制视频等制作行为,可能构成侵权。例如,摄影师未经游客同意偷拍其照片用于展示,或者商家未经顾客同意,使用监控设备截取顾客清晰正面肖像用于商业宣传海报制作。
    • 使用肖像:包括商业使用(如广告、产品包装)和非商业使用(如网站配图)。无论是否营利,未经同意的使用均可能侵权。例如,某企业未经明星同意,将其肖像印在产品包装上进行销售。
    • 公开肖像:向不特定多数人公开他人肖像,如未经同事同意将其照片发布至公司微信群,或者在微信朋友圈未经朋友同意发布朋友的私密照片,且该照片涉及朋友不愿公开的生活场景。
  2. 丑化、污损或伪造肖像

    • 丑化、污损:指故意对他人肖像进行涂抹、刻画,添加侮辱性标识或文字,使其形象受损。例如,因私人矛盾,将他人照片进行恶意涂鸦并公开。
    •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如使用PS、AI换脸等技术,未经同意将他人肖像合成到色情、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中。
  3. 肖像作品权利人的侵权责任

    • 肖像作品权利人(如摄影师、画家)虽对作品享有权利,但在使用或公开肖像时仍需肖像权人同意。否则,如摄影师未经模特同意在摄影展上展览其照片,即构成侵权。

二、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特定情形

  • 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已公开的肖像,不构成侵权。例如,教师为了教学需要,在课堂上展示某名人的照片。
  • 新闻报道:为实施新闻报道而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属于合理范围。但需注意,新闻报道应遵循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恶意丑化或污损肖像权人的形象。
  • 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同样不构成侵权。例如,公安机关为了侦查案件需要,制作嫌疑人的肖像进行通缉。

三、侵犯肖像权的法律后果

  • 如果发生肖像权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 侵权者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既包括了物质损失,如因侵权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也包括了精神损害,如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精神痛苦和名誉损害。

四、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在使用他人肖像之前,务必获得肖像权人的明确同意,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协议、口头录音等。
  • 注意区分合理使用与非法使用的界限,避免侵犯他人肖像权。例如,在新闻报道中,应尽量避免使用与报道内容无关的肖像,或者对肖像进行模糊处理以保护肖像权人的隐私。
  • 如发现自己的肖像被他人非法使用,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如向侵权者发出律师函、提起诉讼等。

综上所述,侵犯肖像权是一个涉及多个法律知识点的复杂问题。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肖像权,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对于侵犯自己肖像权的行为,也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你有任何关于肖像权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