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可以合理调剂药品是那个法律规定-翟晓静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医疗纠纷

关于医师可以合理调剂药品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等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是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调剂使用的。这一条款为医师在特定情况下调剂药品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也明确指出,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这一条款与上述实施条例相呼应,进一步强调了调剂使用的合法性和审批流程。

此外,对于特殊制剂的调剂使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还有更为详细的规定。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这类调剂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包括由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理由、期限、数量和范围,并经过多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同意后,最终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总结来说:

  1. 在特定情况下(如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临床急需),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2. 调剂使用必须遵循严格的审批流程,包括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多级审查同意。
  3. 对于特殊制剂和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调剂使用,审批流程更为严格,需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这些法律规定确保了医师在合理调剂药品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也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