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可以传讯不去吗-詹振郊律师|法行宝
2026-04-07 刑事辩护

被取保候审人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一般仍需配合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但特殊情况可依法申请延期或调整。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其中就包括“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这意味着,从法律条文的直接规定来看,被取保候审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及时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讯问,没有明确赋予被取保候审人因正当理由可以拒绝传讯的权利。不过,法律也并非完全不考虑实际情况,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确实存在特殊困难或紧急情况,无法按时到案,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说明情况,申请延期或者调整传讯时间。

正当理由的认定与处理

  1. 正当理由的范围:这里的正当理由通常是指不可抗力或者紧急情况,比如突发严重疾病需要立即就医、遭遇自然灾害无法出行、直系亲属突发重大变故需要本人处理等。例如,被取保候审人在接到传讯通知后,突然心脏病发作被送往医院抢救,这种情况下显然无法按时到案接受讯问,就属于有正当理由。
  2. 处理方式:当被取保候审人认为自己存在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到案时,应当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向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灾害发生的相关报道等。执行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和判断,如果认为理由正当,会酌情安排延期传讯或者采取其他合适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比如通过视频讯问等。

拒绝传讯的法律后果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传讯,属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实际建议

  1. 保持沟通畅通:被取保候审人要确保自己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且随时保持畅通,以便能够及时接到传讯通知。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要及时告知执行机关。
  2. 提前做好准备:在接到传讯通知后,要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和事务,尽量避免出现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到案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可能影响按时到案的因素,要提前向执行机关说明并寻求解决方案。
  3. 积极配合调查:传讯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被取保候审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陈述相关情况,提供有关证据和线索,以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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