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申请子女探家回老家协议上怎么写-薛亚妮律师|法行宝
2026-04-07 婚姻家庭

离婚时申请子女探家回老家的协议,可以这样撰写:

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探家回老家的安排,需要明确、具体且合法,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子女的福祉。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撰写指南:

  1. 明确探视权主体:

    • 首先,要明确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即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及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 规定探视的时间和频率:

    • 具体约定探视的时间,如每周、每月或每年中的特定时间段。
    • 明确探视的频率,例如每周一次、每月两次或每年寒暑假各一次等。
    • 对于探家回老家的特殊安排,可以特别指出,如“每年暑假期间,非直接抚养方有权带子女回老家探望祖父母,为期不超过30天”。
  3. 确定探视的方式和地点:

    • 约定探视的具体方式,如面对面探视、视频探视等。对于回老家探视,应明确是面对面探视。
    • 确定探视的地点,特别是回老家探视时,应明确老家的具体地址或范围。
  4. 规定探视期间的子女照顾和费用承担:

    • 明确探视期间子女的日常生活照顾责任由哪一方承担。
    • 约定探视期间子女的交通、住宿、饮食等费用的承担方式。对于回老家探视,可以特别约定往返交通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5. 设定探视权的变更和终止条件:

    • 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变更探视权的时间、频率或方式。
    • 明确探视权终止的条件,如子女成年、直接抚养方有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等。
  6. 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 规定如果一方违反探视权协议,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或诉讼等。

示例条款: “双方同意,非直接抚养方(甲方)享有对子女(乙方)的探视权。具体安排如下:

  1. 甲方每年暑假期间有权带乙方回老家探望祖父母,为期不超过30天。
  2. 探视期间,乙方的日常生活照顾由甲方负责。
  3. 往返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4.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应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及精神损害赔偿。
  5. 双方如因探视权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撰写离婚协议时,务必确保所有条款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和福祉。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