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管辖异议条款被裁定无效后还受约定限制吗-陈国平律师|法行宝
2026-04-06 行政纠纷

仲裁管辖异议条款被裁定无效后,该条款不再受约定限制,即该条款对双方当事人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仲裁管辖异议条款无效的法律后果

  1. 条款失效:一旦仲裁管辖异议条款被裁定无效,该条款即视为自始不存在,对双方当事人不再产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双方不能再依据该无效条款来主张或抗辩仲裁管辖权。

  2. 重新确定管辖:在仲裁管辖异议条款无效的情况下,仲裁机构或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重新确定仲裁管辖权。这通常涉及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仲裁事项的可仲裁性以及仲裁机构的管辖权等方面的审查。

二、仲裁管辖异议条款无效的具体情形

  1. 违反法律法规:如果仲裁管辖异议条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违反了仲裁法关于仲裁协议必须包含的内容要求,或者违反了关于仲裁机构选择的规定等,该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

  2. 违背公序良俗:如果仲裁管辖异议条款的内容违背了公序良俗,如涉及不公平、不合理的管辖安排,或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等,该条款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3. 仲裁机构无管辖权:如果仲裁管辖异议条款所指定的仲裁机构对争议事项没有管辖权,或者该仲裁机构不存在、被撤销等,该条款同样将被认定为无效。

三、仲裁管辖异议条款无效后的处理

  1. 协商解决:在仲裁管辖异议条款无效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重新确定仲裁机构或管辖法院,以解决争议。

  2. 申请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建议与提醒

  1. 审查仲裁协议:在签订仲裁协议时,双方当事人应仔细审查仲裁管辖异议条款的内容,确保其合法、有效且符合双方的利益。

  2.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如果双方对仲裁管辖异议条款的效力存在争议,或者不确定如何处理无效条款后的争议解决方式,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作为陈国平律师,我专注于刑事辩护、医疗纠纷、建设工程、行政纠纷等领域,如果你在这些领域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