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结婚还没请客就返回不退定金是否合法,需结合定金性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分情况说明:
若定金性质为“订约定金”(即保证签订正式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587条,定金具有担保功能。若双方明确约定定金用于担保后续签订婚宴服务合同(如书面协议或聊天记录中载明“定金不退”条款),且您因自身原因单方取消,则商家有权不退定金。但需注意:
若定金性质为“预付款”(即提前支付的部分费用)
若双方未明确约定定金性质,或约定为“预付款”“押金”等非担保性质款项,则商家无权单方扣留。根据《民法典》第586条,此类款项应按实际损失协商退还。例如:
若商家存在违约行为(如未履行合同义务)
若商家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如未预留场地、擅自变更菜单),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587条),或主张全额退还预付款及赔偿损失。
行动建议:
温馨提示:法律对定金规则有严格限制,商家不得随意扩大解释。若您对合同条款或证据效力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证据为您分析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