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方虚开移交经侦 受票方会受到追责吗-杨贵清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刑事辩护

出票方虚开并移交经侦后,受票方确实有可能受到追责,但具体是否追责以及追责的程度,取决于受票方在虚开行为中的具体角色和情节。以下从几个角度详细分析:

1. 受票方是否知情并参与虚开

  • 知情并参与:如果受票方明知出票方虚开发票,仍然接受并使用这些发票进行税务抵扣或财务处理,那么受票方就构成了虚开发票的共犯。在这种情况下,受票方不仅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如罚款、滞纳金等,还可能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最终受到刑事处罚。
  • 不知情:如果受票方对出票方的虚开行为并不知情,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如合同、付款凭证、货物运输单据等,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那么受票方可能不会受到追责。但即便如此,受票方也可能需要配合税务机关或公安机关的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 虚开发票的金额和情节

  • 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受票方涉及的虚开发票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那么受票方受到刑事处罚的风险将显著增加。
  • 金额较小或情节轻微:如果虚开发票的金额较小或情节轻微,且受票方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等,那么受票方可能仅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而不会面临刑事处罚。

3. 受票方在虚开行为中的具体作用

  • 主动要求虚开:如果受票方主动要求出票方虚开发票,以满足其特定的财务或税务需求,那么受票方在虚开行为中扮演了更为积极的角色,受到追责的风险也相应增加。
  • 被动接受虚开:如果受票方并未主动要求虚开发票,而是由于出票方的欺诈或误导而被动接受了虚开的发票,那么受票方在虚开行为中的责任可能相对较轻。但即便如此,受票方仍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配合调查、提供证据等。

法律建议

  • 加强内部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发票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提高法律意识: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避免因无知或疏忽而陷入虚开发票的陷阱。
  • 积极配合调查:如果企业不幸卷入虚开发票的案件中,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或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或减轻法律责任。

总结来说,出票方虚开并移交经侦后,受票方是否受到追责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受票方是否知情并参与虚开、虚开发票的金额和情节以及受票方在虚开行为中的具体作用等。因此,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和法律意识培养,以降低法律风险。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