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续签多次房屋租赁合同原状如何认定-唐美珍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房产纠纷

在连续续签多次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原状的认定通常需结合合同条款、实际履行情况、双方交易习惯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1. 合同条款的明确约定
    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原状”的具体标准(如装修、设备清单、损耗范围等),则以合同约定为准。例如,合同中列明“墙面保持白色,地板无划痕,家具完好”,则续签时原状应以此为基准。
    提示: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2. 实际履行中的默认规则
    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原状标准,但双方在多次续签中形成交易习惯(如每次续签前均拍照留存房屋状态),则可参考历史记录认定原状。例如,前三次续签前均确认“厨房瓷砖无破损”,则第四次续签时可推定原状包含此条件。
    例外:若承租人能证明房屋损耗系自然老化或非人为原因,可主张免责。

  3. 法律规定的合理损耗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根据房屋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原状认定需排除合理损耗:

    • 正常磨损(如地板因长期行走产生的划痕);
    • 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损坏(如漏水导致墙面发霉,若非承租人过错)。
      关键点:承租人需证明损耗与自身使用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
  4. 续签行为的法律效果
    连续续签多次合同可能被视为双方对租赁关系的持续认可,但每次续签均构成新的租赁合同。因此,原状认定应以最后一次续签时的房屋状态为基准,而非初始租赁时的状态。例如,若第一次租赁时房屋有旧损,但续签前已修复,则原状应按修复后的状态认定。

实务建议:

  • 租赁双方应在每次续签前共同确认房屋状态,并书面记录(如签字确认的《房屋交接单》);
  • 合同中可约定“原状”的参考标准(如附房屋现状照片作为合同附件);
  • 若发生争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如房屋评估公司)出具损耗鉴定报告。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如合同条款、损耗情况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证据为您分析原状认定的具体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