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止后 现怎么申请恢复复议 有模板吗-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中止后,恢复复议的申请需向原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且需满足法定恢复条件。目前没有统一的固定模板,但可参考以下核心要点撰写申请书:

  1. 恢复复议的法定条件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复议机关应当恢复审理。常见可恢复的情形包括:

    • 申请人死亡需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复议;
    • 申请人丧失行为能力需等待法定代理人表明是否参加复议;
    •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需等待权利义务承受人表明是否参加复议;
    • 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确认;
    • 案件审理需以其他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 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复议。
      若中止原因已消除(如继承人已明确表示继续复议、法定机关已作出法律解释等),即可申请恢复。
  2. 恢复复议的申请流程

    • 提交主体:由原申请人或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如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权利义务承受的法人等)提出;
    • 提交对象:原作出中止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
    • 提交方式:书面申请为主,口头申请需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 提交期限:无固定期限,但需在中止原因消除后及时提出,避免因拖延影响复议效率。
  3. 恢复复议申请书的核心内容
    虽无固定模板,但需包含以下要素:

    • 标题:明确写明“恢复行政复议申请书”;
    • 申请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法人需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 被申请人信息: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 原复议请求:简要复述原复议申请的具体请求(如撤销某行政处罚决定);
    • 中止决定情况:写明原中止决定的文号、作出时间及中止原因;
    • 恢复理由:说明中止原因已消除的具体事实及证据(如继承人已明确表示继续复议、法定机关已作出法律解释等);
    • 申请事项:明确请求恢复行政复议审理;
    • 结尾:申请人签字/盖章、日期,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如继承人身份证明、法定机关解释文件等)。
  4. 示例框架(非固定模板)

    **恢复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1980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XXX,住址XXX,联系电话XXX。  
    被申请人: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XXX,法定代表人XXX。  
    原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XXX)。  
    中止决定情况:贵机关于2023年X月X日作出《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文号XXX),因申请人死亡需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复议。  
    恢复理由:申请人之子李四(身份证号XXX)已明确表示继承复议权利,并提交了继承权公证书(附件1)。  
    申请事项:请求恢复对本案的行政复议审理。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原复议机关)  
    申请人:李四(代)  
    2023年X月X日  
    附件:1. 继承权公证书;2. 李四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 申请书需逻辑清晰、事实准确,避免模糊表述;
  • 证据材料需与恢复理由直接相关,且合法有效;
  • 若对流程或内容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