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主要有以下几项: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此罪行针对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此罪行针对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并改变其用途,造成大量毁坏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此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此罪行主要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此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此罪行也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土地管理中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此行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这些罪名均涉及对土地管理法规的违反,且情节严重,因此受到《刑法》的制裁。如果您在土地使用或管理中遇到任何问题,或担心自己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欢迎随时向我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