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制止不正当竞争 对受贿方规制规定如何落实-刘日锋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明确了对受贿方规制规定的落实要求,主要体现在“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原则上,强调对商业贿赂中受贿方的法律规制。以下结合新闻背景,从法律条文、实施要点、法律后果及行业警示等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1. 法律条文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 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 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 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新增规制重点:通知明确要求落实对受贿方的规制,即不仅打击行贿方,也依法追究受贿方的法律责任。这一规定与《刑法》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罪等条款形成衔接,形成对商业贿赂的全方位打击。

2. 实施要点分析

(1)“行贿受贿一起查”原则

  • 法律逻辑:商业贿赂的危害不仅在于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更在于腐蚀商业道德和行业生态。仅打击行贿方而放任受贿方,难以从根本上遏制贿赂行为。
  • 实践操作: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时,需同步调查受贿方身份(如是否为交易相对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影响交易者等),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或作出行政处罚。

(2)回扣、佣金、手续费的界定

  • 法律区分:
    • 合法佣金:经营者支付给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机构的费用,需符合“明示并如实入账”要求。
    • 非法回扣/手续费:以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为目的,秘密支付给交易相对方或其关联方的财物,属于商业贿赂。
  • 实践难点:需通过调查支付方式(如是否通过公司账户)、目的(是否与交易直接关联)、是否公开等要素综合判断。

(3)与其他法律的衔接

  • 与《刑法》衔接:若受贿方为国家工作人员,可能构成受贿罪;若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与《民法典》衔接:受贿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如因贿赂签订的合同违反公序良俗)。

3. 法律后果与行业警示

(1)对受贿方的法律后果

  • 行政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受贿方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 刑事责任:若受贿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民事责任:因贿赂行为导致他人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2)对行业的警示意义

  • 企业合规风险:企业需建立反贿赂合规制度,明确禁止员工收受回扣、佣金等不正当利益,否则可能面临“双罚”(企业被处罚+员工被追责)。
  • 交易相对方审查: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时,需加强对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审查,避免因对方受贿行为牵连自身。

4. 实践建议

(1)企业层面

  • 完善内部反贿赂制度,明确禁止行为及处罚措施;
  • 定期开展合规培训,强化员工法律意识;
  • 在合同中增加反贿赂条款,明确违约责任。

(2)个人层面

  • 拒绝任何形式的贿赂,避免因小失大;
  • 如发现贿赂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 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备维权之需。

5. 热点事件延伸思考

此次通知的发布,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商业贿赂“零容忍”的态度,也预示着未来对受贿方的打击将更加严格。企业需高度重视合规建设,避免因个别员工的违法行为导致整个企业陷入法律风险。同时,公众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如有进一步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