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电子送达生效后怎么办-王慧欣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婚姻家庭

离婚调解书电子送达生效后,双方应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并妥善保管相关法律文书。 以下是具体说明:

  1. 履行调解书内容
    离婚调解书经电子送达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例如,若调解书约定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或抚养费支付等内容,一方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提示:若一方对调解书内容有异议,需在调解书送达前提出;生效后反悔的,法院通常不予支持,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

  2. 妥善保管法律文书
    电子送达的调解书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效力,建议双方下载并保存电子版,或打印后签字确认。若需办理房产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可能需向相关部门出示调解书,因此保管至关重要。
    示例:若涉及房产分割,需持调解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若涉及子女抚养,需凭调解书办理户口迁移或入学手续。

  3. 后续纠纷处理
    若一方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如拒付抚养费、拒绝配合财产过户),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需提交调解书、生效证明及对方未履行的证据(如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
    注意:强制执行申请需在调解书生效后2年内提出,逾期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4. 特殊情况处理

    • 调解书遗失:可向法院申请补发或出具证明,通常需提供身份证明及案件信息。
    • 信息错误:若调解书存在笔误或内容错误,可向法院申请补正,法院审查后会出具裁定书予以更正。

总结: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义务,并保留好文书以备后续使用。若遇对方不履行或文书保管问题,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或补正,必要时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