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买车签了融资租赁合同怎么办-张超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合同纠纷

若已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且希望继续履行合同,需重点关注以下核心要点:

  1. 合同性质与权利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与普通购车贷款合同存在本质区别: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购车人)对车辆和供应商的选择,购买车辆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合同履行期间,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待租金支付完毕且满足合同约定条件(如支付留购价款)后,车辆所有权可能转移至承租人。
    建议:立即核对合同条款,明确租金支付方式、期限、留购价款、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确保按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因逾期支付租金导致车辆被收回或承担违约责任。

  2. 车辆登记与实际使用风险
    融资租赁模式下,车辆通常登记在出租人或其指定方名下,但实际由承租人使用。若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作为车辆实际使用人需承担侵权责任;若车辆被查封、扣押(如因出租人债务纠纷),可能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
    建议:保留车辆交付、使用、维护的完整证据(如交付单、维修记录、保险单),必要时可要求出租人出具车辆权属证明,以应对潜在纠纷。

若希望解除合同或存在争议,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策略:

  1. 合同存在法定解除事由
    若出租人存在根本违约行为(如未按约定交付车辆、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拒绝修复),或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承租人可依据《民法典》第563条、第147-151条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款项或赔偿损失。
    建议:收集出租人违约或欺诈的证据(如沟通记录、车辆检测报告),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仲裁,避免超过法定除斥期间(如撤销权需在知道撤销事由后1年内行使)。

  2. 合同无解除事由但履行困难
    若因经济压力无法继续支付租金,可尝试与出租人协商变更合同(如延长租期、调整租金金额);若协商无果,出租人可能依据合同约定收回车辆并要求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
    建议: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若确无继续履行可能,可主动与出租人沟通,争取以合理价格回购车辆或减少违约金;若出租人采取强制收车等过激行为,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风险提示:
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包含“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有权收回车辆且不退还已支付租金”等条款,此类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被认定无效,但需结合具体合同内容及履行情况判断。若对合同效力或条款解释存在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合同文本及司法实践提供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