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摔骨折,是否能找公司赔偿,关键在于该情形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以下是详细分析:
可以认定为工伤,找公司赔偿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此情形下,受伤职工有权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
享受工伤待遇:
举例:员工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经交警部门认定非员工主要责任,此时摔伤属于工伤范畴,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不能认定为工伤,难以找公司赔偿的情形
若下班途中摔骨折是由于职工自身原因,如不小心滑倒、绊倒等,且不属于上述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则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在此情形下,职工难以直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然而,若公司存在一定过错,且该过错与职工的摔倒骨折存在因果关系(例如,公司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或下班安排不合理导致职工匆忙赶路而摔倒),则职工可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此情况需要职工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公司的过错及其与摔倒之间的因果关系。
举例:公司楼梯间照明灯泡损坏多日未修,员工因光线昏暗摔倒受伤,公司因管理疏忽需承担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商业保险赔付:
公司门口或宿舍区域的摔伤:
建议
总之,下班途中摔骨折是否能找公司赔偿,需综合考虑摔伤的具体情况、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公司的过错或工伤情形。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