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嫁出去的女儿在此次父亲骑电动车被撞的事故中,一般不需要担责,但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从侵权责任主体角度分析
在交通事故中,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通常是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在此次事件里,是对方的电动车撞到了父亲,对方是直接侵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应由对方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比如赔偿父亲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而嫁出去的女儿并非此次事故的直接侵权人,通常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从家庭关系及特殊情况角度分析
从赡养义务角度分析
女儿对父亲有赡养义务,但这与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父母、在生活上照料父母、在精神上慰藉父母等。即使女儿需要履行赡养义务,也不意味着她要为父亲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如果父亲因受伤导致生活困难,女儿可能需要从赡养的角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和生活照顾。
如果后续在事故责任认定、赔偿等方面出现问题,比如对方不认可责任划分、拒绝赔偿等,你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