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没见过面的人要求帮助借钱还还是诈骗罪吗-张湛秋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刑事辩护

结论:网上没见过面的人要求帮助借钱,是否构成诈骗罪,需根据借款人的主观目的、客观行为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综合判断。若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则可能构成诈骗罪;反之,若双方有真实的借款意思表示,且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行为,则通常属于民事纠纷。

一、不构成诈骗的情况

在一般的民间借贷中,即使是网上没见过面的人之间发生的借款行为,只要双方存在真实的借款合意,借款人有明确的还款意愿,并且在实际行动中表现出还款的努力(如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客观原因暂时未能按时还款),这种情况下的借款行为应被视为正常的民事借贷关系,不构成诈骗。

举例:甲在网上结识乙后,向乙说明了自己因生意周转需要借款,并承诺了还款时间。之后,甲一直在积极努力还款,只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还清。这种情形就属于正常的借贷关系,不涉及诈骗。

二、构成诈骗的情况

如果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具体来说,若借款人编造如家人突发重病急需治疗、有高回报的投资项目等虚假理由向他人借款,实际上却将所借款项用于赌博、挥霍等非正当用途,并且没有还款的打算或实际行为,这种行为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举例:丙在网上结识丁后,编造虚假事实向丁借款,声称自己有一个高回报的投资项目,邀请丁参与并借钱给他操作。实际上,丙根本没有这个项目,而是将款项用于赌博挥霍,且无还款意图。这就构成了诈骗罪。

三、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四、应对建议

  1. 收集证据:在遇到网上借钱的情况时,无论是否构成诈骗,出借人都应首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如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作为依据。

  2. 尝试协商:如果借款人出现还款困难,出借人可以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如重新约定还款计划等。

  3.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果,且怀疑借款人的行为涉嫌诈骗,出借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如果认为是民事借贷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还款。

  4. 谨慎出借:在网上借钱给他人时,出借人应保持警惕,仔细核实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和借款用途,避免盲目出借导致损失。

总之,网上没见过面的人要求帮助借钱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出借人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应保持冷静,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