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欺诈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属于可撤销还是无效合同-杨玉婷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合同纠纷

因欺诈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非可撤销合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分析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欺诈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害国家利益显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因此此类合同无效。
    • 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也指出,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虽然这一条款直接提及的是“恶意串通”,但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往往也伴随着恶意串通的成分,且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性质更为严重,因此同样应被认定为无效。
  2.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存在瑕疵,但在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撤销权人有选择权,可以行使撤销权使合同自始无效,也可以不行使而维持合同效力。例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误解方有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的权利。
    • 无效合同:自始、绝对、当然无效,不存在转变为有效的可能。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就会产生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等法律后果。对于欺诈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其严重违法,从订立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3. 处理方式:

    • 对于欺诈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相关当事人或国家机关应依法采取措施,追究责任方的法律责任,并挽回国家所遭受的损失。
    • 这类合同的无效性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确认,一旦确认无效,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都不再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实践指导

  • 明确无效性:在实践中,若遇到欺诈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应首先明确其无效性,这是处理此类合同的首要原则。
  • 法律途径寻求救济:相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 加强法律意识:各方应加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避免陷入欺诈陷阱,特别是涉及国家利益的合同,更应谨慎对待。

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与国家相关部门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但该企业通过欺诈手段隐瞒了产品的真实质量情况,导致国家相关部门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了劣质产品,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该采购合同就属于因欺诈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国家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该企业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因欺诈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你遇到此类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