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安取证时哪些行为属于非法行为取证-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刑事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取证时若存在以下行为,则可能构成非法取证:

  1. 刑讯逼供:

    • 定义: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行为。
    • 例子: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殴打、电击、长时间冻饿、剥夺睡眠等,以获取其口供。
    • 法律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同时,实施刑讯逼供的人员可能构成刑讯逼供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 威胁、引诱、欺骗:

    • 定义: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
    • 例子:如对犯罪嫌疑人声称“不招就打死你”、“说了就放你出去”等,或者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获取其供述。
    • 法律后果:同样,通过威胁、引诱、欺骗等方法取得的供述或证言,应当予以排除。实施这些行为的人员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3. 非法搜查、扣押:

    • 定义: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物品、住所等进行搜查或扣押。
    • 例子:如未经批准擅自进入犯罪嫌疑人家中进行搜查,或者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
    • 法律后果: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可能因程序违法而被排除。同时,实施非法搜查、扣押的人员可能构成非法搜查罪或非法扣押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4. 侵犯隐私权:

    • 定义:在取证过程中,未经允许擅自侵入犯罪嫌疑人的私人领域,如住宅、私人车辆等,或者非法获取、使用其个人信息。
    • 例子:如未经批准擅自安装监控设备监视犯罪嫌疑人,或者非法获取其通话记录、短信内容等。
    • 法律后果:侵犯隐私权取得的证据可能因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而被排除。同时,实施侵犯隐私权行为的人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5. 未依法出示证件或手续:

    • 定义:在执行搜查、扣押等取证行为时,未依法出示工作证件或相关法律手续。
    • 例子:如执行搜查任务时未出示搜查证,或者扣押物品时未出具扣押清单等。
    • 法律后果: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取证程序违法,进而影响证据的合法性。虽然不一定直接导致证据被排除,但可能引发对证据真实性的质疑。

在面对非法取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及时提出异议: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一旦发现存在非法取证行为,应立即向办案机关提出异议,并要求排除非法证据。
  • 申请法律援助:如果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自行委托律师,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由律师协助处理非法取证问题。
  • 保留证据:尽可能保留与非法取证行为相关的证据,如伤痕照片、录音录像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作为专业律师,我建议:在面对刑事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保持冷静,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现存在非法取证行为,应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