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地址线索确认书》的填写需根据具体案件类型(民事诉讼、仲裁或执行程序)及法院/仲裁机构要求调整,但核心内容应包含以下要素,填写时需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一、基础信息部分(必填)
案件信息
- 明确标注案件类型(如“民事一审”“仲裁申请”“执行案件”)、案号(如有)、法院/仲裁机构名称。
- 示例:“案件类型:民事一审;案号:(2023)沪01民初123号;受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 原告/申请人:填写全称(自然人需写姓名+身份证号,法人需写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电话、地址、电子邮箱)。
- 被告/被申请人:同上,需确保信息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一致。
- 示例:“原告:张三,身份证号310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8XXXX1234;被告:李四,身份证号310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XXXX5678”。
二、送达地址线索部分(核心)
需分情况填写被告/被申请人的实际送达地址,并提供线索来源说明:
已知明确地址
- 直接填写详细地址(省、市、区、街道、门牌号),并注明线索来源(如“被告户籍登记地址”“合同约定联系地址”“物业提供的实际居住地址”)。
- 示例:“送达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号XX室;线索来源:被告户籍登记信息”。
地址不明确但有线索
- 若被告下落不明,需提供可能找到被告的线索(如工作单位、关联公司地址、经常居住地社区、最后已知联系方式等),并说明线索的可靠性。
- 示例:“送达地址线索:被告可能在其配偶王五名下房产(上海市徐汇区XX路XX号)居住;线索来源:邻居证言及水电费缴纳记录”。
电子送达方式
- 若同意电子送达,需明确接收文书的电子邮箱、传真号或司法平台账号(如“上海移动微法院”),并确认该方式为有效送达途径。
- 示例:“同意电子送达,接收邮箱:lisi@example.com;确认该邮箱为被告常用邮箱”。
三、法律后果告知与确认
需包含以下声明(可引用法条增强效力):
真实性承诺:当事人需承诺所填地址真实、有效,并同意法院/仲裁机构按该地址送达。
- 示例:“本人/本单位确认上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若因地址不实导致文书无法送达,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民事诉讼法》第95条)”。
地址变更告知义务:明确若送达地址变更,需在3日内书面告知法院/仲裁机构,否则原地址视为有效。
- 示例:“若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本人/本单位将及时书面告知受理机构,逾期未告知的,原地址继续有效”。
四、签署与日期
- 当事人签字/盖章:自然人需手写签名并捺印,法人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填写日期:需与提交确认书的日期一致。
注意事项
- 证据留存:若送达地址依赖第三方线索(如物业、邻居),建议附相关证明材料(如物业证明、证人联系方式)。
- 多地址填写:若被告有多个可能地址,可按优先级依次填写,并注明“优先送达地址为XX”。
- 仲裁程序特殊要求:仲裁机构可能要求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专用格式,需提前与仲裁秘书确认。
示例模板(供参考):
送达地址线索确认书
案件类型:民事一审;案号:(2023)沪01民初123号;受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张三,身份证号310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8XXXX1234
被告:李四,身份证号310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XXXX5678
送达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号XX室(线索来源:被告户籍登记信息)
电子送达:同意,接收邮箱:lisi@example.com
本人确认上述地址真实有效,若因地址不实导致文书无法送达,愿承担《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的法律后果。若地址变更,将及时书面告知法院。
签署:李四(手写签名)
日期:2023年XX月XX日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