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追诉期是从获取日还是数据清除掉日开始计算-苏郑汝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侵权纠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追诉期,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而非单纯从获取日或数据清除日开始计算。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追诉期的计算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往往涉及信息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等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具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特别是当行为人持续持有、使用或传播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时,犯罪行为并未终了。

二、具体情境分析

  1. 一次性获取并立即使用或出售:

    • 如果行为人一次性非法获取了公民个人信息,并立即使用或出售,那么犯罪行为在获取并使用或出售的那一刻即告终了。此时,追诉期应从该时刻起计算。
  2. 持续持有、使用或传播:

    • 如果行为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持续持有、使用或传播这些信息,那么犯罪行为就处于继续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追诉期应从行为人停止持有、使用或传播这些信息的那一刻起计算,而非从获取日或数据清除日(如果数据清除发生在停止使用或传播之前)开始计算。
  3. 多次非法获取:

    • 如果行为人多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每次获取都构成独立的犯罪行为,那么每次获取的追诉期应分别计算。但如果这些获取行为之间存在关联或连续性,且整体上构成一个犯罪过程,那么追诉期可能应从最后一次获取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追诉期的具体长度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追诉期长度取决于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该罪的追诉期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但此处因存在“情节特别严重”等加重情节可能导致法定最高刑达到七年以上,不过通常理解下该罪基本刑对应的追诉期按十年把握,具体需结合案件情节判断,但不影响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的原则)。不过,在确定具体追诉期时,还需考虑犯罪行为的连续性、继续性以及是否在追诉期内又犯罪等因素。

四、建议

  1. 及时停止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立即停止相关行为,以减少犯罪行为的继续状态对追诉期的影响。
  2. 咨询专业律师:在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中,由于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建议行为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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