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自己去人社局申请工伤是不是要等伤好了以后才去认定”的问题,我可以给您详细解答。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并不需要等到伤完全好了以后。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工伤认定的审核及作出结论的时间也有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于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当然,如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那么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会中止。
最后,关于劳动能力鉴定,这通常是在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进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您需要等到伤完全好了才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两个独立的环节,工伤认定是确认职工是否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评估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受损程度。
因此,我建议您在发生工伤后,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便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